明升体育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决策信息

四川出台法规明确房屋征收补偿

来源:发布日期:2014-11-11【浏览字号:

 日前,四川省出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改建意愿,房屋所有权总面积过三分之二且总户数过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改建的,方可纳入旧城区改建范围。二是实施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根据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户数比例不得低于90%。三是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且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投票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参加,并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半数以上选票。

相关附件

机关党建 他山之石 专题专栏 政研人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