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意见
前不久,山东省出台《关于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透明预算制度,除涉密信息外,2015年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自2015年起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二是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十二五”完成营改增目标。积极推进清费立税改革,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再压减三分之一。依法将资源、环境、房地产等领域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三是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拟定省与市县主要事权项目清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高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力争2015年达到60%以上。